【2026歐遊必讀】航班延誤3小時可獲最高600歐元賠償!EU261歐盟航班延誤/取消/賠償申請全攻略

根據歐盟條例EU261,航班延誤3小時或被取消航班,最高可獲600歐元賠償。本文為你詳解2026年最新EU261申請資格、賠償金額表、申請步驟及英國UK261最新狀況,一文掌握所有索償技巧。

飛往歐洲的旅程充滿期待,但萬一在機場遭遇航班延誤或突然取消,你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法定權利嗎?根據歐盟乘客保障條例 EC No 261/2004(下稱EU261),凡符合資格的航班,乘客最高可向航空公司索取 600歐元(約港幣$5,400) 的現金賠償,而這項權利適用於任何國籍的旅客——包括香港旅客。本文將為你提供2026年最新且最完整的EU261申請指南,助你掌握自身權益,出行更有保障。

第一步:確認你的航班是否受EU261保障

EU261的適用範圍取決於出發地機場航空公司國籍,而非乘客本身的國籍。只要符合以下條件,香港旅客同樣受到保障:

出發地

目的地

是否受EU261保障?

歐盟機場出發

歐盟機場抵達

適用於任何航空公司

歐盟機場出發

非歐盟機場抵達(如香港)

適用於任何航空公司

非歐盟機場出發(如香港)

歐盟機場抵達

僅適用於歐盟成員國航空公司

非歐盟機場出發

非歐盟機場抵達

不受保障

歐盟成員國的範圍

除27個歐盟成員國外,EU261亦涵蓋冰島、挪威、瑞士及列支敦士登。

例子:

  • 由法蘭克福飛香港(任何航空公司均受保障)

  • 由香港飛阿姆斯特丹,乘搭荷蘭皇家航空(歐盟航空公司,受保障)

  • 由香港飛倫敦,乘搭國泰航空(非歐盟航空公司,不受EU261保障,但可參考UK261)

英國脫歐後:UK261如何影響香港旅客?

英國於2020年正式脫歐後,英國政府將EU261條文納入本地法律,並沿用相同保障框架,稱為 UK261

UK261 核心要點:

  • 適用於所有由英國機場出發的航班(不限航空公司)

  • 適用於由非英國機場飛往英國、由英國或歐盟航空公司運營的航班

  • 賠償金額與EU261相近,以英鎊計算,最高可達 £520(約港幣$5,300)

對香港旅客的影響: 乘搭香港出發的航班前往英國,若由英國航空等英國航空公司承運,則受UK261保障;若由國泰航空等非英國/非歐盟航空公司承運,則不受UK261保障。

EU261賠償

索償情況一:航班延誤

延誤索償的基本資格

根據EU261,航班延誤索償以實際抵達目的地的時間為準,而非出發延誤時間。若航班抵達比原定時間遲3小時或以上,乘客即可提出申索。

2026年航班延誤EU261賠償金額一覽

實際抵達延誤

飛行距離

最高賠償金額

少於3小時

任何距離

不受保障

3小時或以上

1,500公里以下

€250

3小時或以上

1,500至3,500公里

€400

3至4小時

3,500公里以上(含歐盟境外航線)

€300

4小時或以上

3,500公里以上(含歐盟境外航線)

€600

3小時或以上

3,500公里以上(歐盟境內航線)

€400

計算飛行距離的工具: 可使用 Great Circle Mapper 等免費工具,輸入出發地及目的地機場代碼查閱直線距離。

索償例子: 從法蘭克福(FRA)飛香港(HKG)距離約9,200公里,若延誤超過4小時,乘客可向航空公司申索 €600 賠償。

航班延誤期間的即時援助權利

除現金賠償外,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期間亦須履行以下即時照顧義務:

延誤2小時或以上(所有航班):

  • 免費餐飲及飲料(與等候時間相稱)

  • 免費撥打電話或發送電郵(至少2次)

延誤5小時或以上:

  • 有權選擇全額退款並取消行程(適用於任何原因的延誤)

  • 若需退款,航空公司須於7日內以原支付方式退款

延誤至翌日出發(需住宿):

  • 航空公司須安排免費酒店住宿

  • 提供機場與酒店之間的免費交通接送

重要提示: 請保留所有因延誤而產生的餐飲、交通及住宿收據,以備申報額外費用時使用。

EU261賠償

索償情況二:航班取消

取消索償的基本資格

若持有效機票但在出發前被告知航班取消,乘客有權:

  • 要求安排替代航班前往目的地(可為即日最早班次或自選日期)

  • 要求全額退款並取消行程

  • 在符合條件下,索取現金賠償

  • 即使航空公司已安排替代航班,只要原航班被取消,乘客一般仍有資格申請現金賠償。

航班取消賠償金額一覽

航線類型

飛行距離

賠償金額

歐盟境內航線

1,500公里或以下

€250

歐盟與非歐盟機場之間

1,500公里或以下

€250

歐盟境內航線

1,500公里或以上

€400

歐盟與非歐盟機場之間

1,500至3,500公里

€400

歐盟與非歐盟機場之間

3,500公里或以上

€600

哪些情況下航空公司可免除賠償責任?

即使航班取消,若符合以下條件,航空公司可合法拒絕賠償:

一、提前通知的情況:

  • 原定起飛前14天或以上通知取消:航空公司毋須賠償

  • 起飛前7至14天通知,且替代航班起飛時間延誤不超過2小時、抵達延誤不超過4小時:毋須賠償

  • 起飛前7天以內通知,且替代航班起飛時間延誤不超過1小時、抵達延誤不超過2小時:毋須賠償

二、不可抗力(特殊情況):

  • 惡劣天氣(如颶風、暴雪)

  • 政治動亂或保安威脅

  • 罷工(涉及航管人員等外部因素)

  • 突發飛行安全問題

重要: 2026年歐盟委員會裁定,燃油價格高漲不屬於不可抗力,航空公司不得以此為由拒絕賠償。

EU261賠償

索償情況三:拒絕登機

若航班因超額訂位導致乘客被拒於登機口外,EU261同樣提供保障。航空公司在執行此類措施前,須先向乘客尋求自願放棄座位的意願,並提供補償條件;若無人自願,被強制拒絕登機的乘客可獲以下賠償:

  • 賠償金額與取消航班相同(€250至€600,視距離而定)

  • 即時獲提供替代航班或全額退款

  • 等候期間的餐飲及通訊安排

如何申請EU261賠償?【詳細步驟】

步驟1:即時在機場蒐集證據

  • 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索取書面延誤或取消確認書

  • 拍攝顯示航班狀態的離港資訊板

  • 保存所有通知短訊、電郵及廣播內容的紀錄

  • 保留登機證正本或截圖

步驟2:索取航空公司的餐飲券

  • 延誤超過2小時,主動要求航空公司提供餐飲券;若航空公司未提供,自行消費後保留收據正本,後續可一併申索。

步驟3:提交正式賠償申請

方法一:直接向航空公司申請

  • 前往航空公司官方網站,在客戶服務頁面提交書面索賠

  • 附上登機證、延誤確認書及相關收據

  • 清楚列明索償金額及法律依據(EU261/2004)

  • 航空公司須在30天內回覆

方法二:透過國家執法機構投訴 若航空公司拒絕賠償,可向航班出發地所在國的國家航空監管機構投訴:

  • 英國:英國民航局(CAA)

  • 德國:Luftfahrt-Bundesamt(LBA)

  • 法國:Direction générale de l'aviation civile(DGAC)

  • 荷蘭:Inspectie Leefomgeving en Transport(ILT)

方法三:委託第三方索償公司

  • 如不想自行處理繁瑣的文件工作,可考慮委託專業索償公司,例如 AirHelp、Flightright、Skycop等。服務特點如下:

特點

說明

免費申請

無需預付費用

成功後收費

一般收取約25至35%的服務費

專業法律跟進

如需訴訟,由公司代為處理

適合人群

不熟悉歐盟法律或語言有障礙的旅客

索償時效:別讓賠償「過期」

EU261的索償時效因國家而異,一般為航班發生後的2至6年,視乎出發地所在國的法律而定。即使已過了一段時間,建議仍嘗試提交申請。

出發國家

索償時效

德國

3年

法國

5年

英國

6年

西班牙

5年

意大利

2年

實用提示:出發前的準備清單

  • 購票前 — 確認航空公司是否為歐盟成員國航空公司,以便了解索償資格

  • 出發前 — 截圖保存電子登機證及訂票確認郵件

  • 遭遇延誤時 — 立即索取書面確認,拍照記錄航班狀態板

  • 餐飲收據 — 保留所有延誤期間的消費憑證

  • 回港後 — 盡快提交索賠申請,勿拖延

本文資訊更新至2026年6月16日,EU261相關法規如有任何修訂,以歐盟官方公告為準。如需申請索賠,建議同時參閱 歐盟官方乘客權益資訊

EU261賠償

歐盟EU261 航班延誤/取消賠償常見問題

香港出發的航班,若乘搭的是歐盟成員國航空公司(如漢莎、法航、荷航)飛往歐盟境內,即可申請EU261賠償。若乘搭的是非歐盟航空公司(如國泰),則不受EU261保障。

可以。只要實際抵達時間比原定時間遲3小時或以上,即符合申索資格,即使航班最終成功抵達亦然。

EU261以最終目的地的實際抵達時間計算。即使第一段航班準時,但因錯過接駁班機導致最終抵達延誤超過3小時,仍可申請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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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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